根据省、市、县关于公立医院改革相关文件精神,我院自2013年10月1日起开始取消药品加成(不包括中药饮片),并调整诊查费、护理费等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今年10月1日起,我院将取消700余种药品的加成,并调整14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其中,门(急)诊诊查(中医辨证论治)费上调6元,住院诊查费(中医辨证论治)、Ⅰ、Ⅱ、Ⅲ级护理、精神疾病护理费上调9元。门(急)诊、住院诊查(中医辨证论治)费、护理费上调部分,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其中门(急)诊诊查费调增6元全额报销。
药品加成的取消,将逐步破除“以药补医”的机制,进一步降低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有效推动公立医院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