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2日,根据《中共荣县纪委、荣县监察局关于命名第一批廉政文化示范单位的通知》(荣纪通[2014]4号)文件精神,经县纪委、监察局综合评估,我院被评为荣县第一批廉政文化示范单位。
近年来,我院深入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县域内开展的廉政文化活动,并按照创建廉政文化示范单位的要求,积极开展廉政文化活动,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通过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活动及全院性的廉政文化普及活动、设立政务公开栏、廉政文化宣传栏等,大大提高了全院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全院风清气正,职工精神面貌良好,各项工作齐头并进。
“荣县第一批廉政文化示范单位”的荣誉是对我院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的肯定和鞭策,我院将以此为新的动力,再接再厉,充分发挥自身的示范带动作用,树立传播廉洁价值理念,大力营造崇廉尚廉的良好风尚,努力营造清正廉洁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