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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示

荣县人民医院关于拟对医院放射设备全保服务期间移机服务实施单一来源需求调查的公告

作者:    来源:荣县人民医院    时间:2026-07-31    点击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工作需求,现就医院放射设备全保服务期间设备移机服务,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人:荣县人民医院

2.项目名称:医院放射设备全保服务期间移机服务

3.拟选用单位:成都朴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采购需求:为优化医院诊疗布局、满足临床诊疗工作有序开展,需对医院现有飞利浦CT一台(型号:Ingenuity Core128/Elite China)进行移机,移机范围为从第一住院大楼迁移至第二住院大楼。本次移机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设备拆卸、安全运输、新场地规划、安装调试校准、性能检测、数据迁移、售后保障及移机后设备全保服务衔接等全流程工作,要求移机过程符合放射设备操作规范,确保设备移机后运行参数与移机前一致,精度、安全性达标,无损坏、无性能下降,最大限度缩短停机时间,保障临床诊疗工作连续性,同时确保移机服务与现有全保服务无缝衔接,不影响全保服务的正常履行。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次采购的放射设备移机服务,因涉及设备处于全保服务期内,结合设备特性、全保服务约定及采购需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第三款“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技术具有专有性和不可替代性。本次移机的放射设备属于高端精密医用设备,核心技术、内部结构、运行参数及调试标准具有专有性,其移机涉及设备拆解、电路适配、参数校准、数据迁移、系统调试等专业操作,需依托设备原厂专有技术、专用工具及原厂认证培训的专业工程师实施才能保障安全与质量。成都朴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该设备全保服务提供商,同时也是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四川地区唯一授权服务商,独家掌握设备的核心技术参数、操作手册、调试软件及原厂配件资源,具备移机所需的全部技术能力和资质,其他第三方服务商无该设备的技术授权、核心参数及专业操作能力,无法满足移机后设备性能稳定、精度达标及安全运行的要求,也无法提供与原全保服务匹配的技术支撑,存在设备损坏、性能下降、诊疗数据丢失等重大风险,因此该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

2.需保障原有全保服务的一致性与配套性。该设备目前处于全保服务期内,医院与成都朴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全保服务合同(政采项目编号:N5103212024000134)明确约定,未经全保服务商同意,擅自委托第三方进行设备拆卸、移机、维修等操作,将导致全保服务失效,医院需自行承担设备损坏及维修相关损失。为确保移机服务不影响现有全保服务的连续性和有效性,避免出现责任推诿、全保失效等问题,移机服务必须由原全保服务商提供,实现移机服务与全保服务的无缝衔接,保障移机后设备能够正常纳入全保服务范围,确保设备后续的维护、维修、校准等服务不受影响。

3.规避安全与责任风险,保障临床诊疗安全。医疗设备直接关系患者诊疗安全,移机过程中的任何操作失误都可能导致设备精度下降、故障频发,甚至引发医疗纠纷。成都朴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设备全保服务商,熟悉设备的运行状态、使用年限及潜在问题,能够制定针对性的移机方案,有效规避移机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同时,若移机过程中出现设备损坏、性能异常等问题,可直接纳入全保服务范围进行妥善处理,明确责任主体,避免医院与第三方服务商之间出现责任扯皮、赔偿纠纷等情况,最大限度保障医院及患者的合法权益。

4.提升服务效率,降低综合成本。原全保服务商已长期为医院提供该设备的维保服务,熟悉设备情况及医院诊疗需求,能够快速组建专业移机团队,制定高效的移机方案,最大限度缩短设备停机时间,减少对临床诊疗工作的影响。若选择其他第三方服务商,需重新进行技术对接、参数交底、资质审核等工作,不仅会延长移机周期,还可能因技术不匹配导致移机后设备无法正常运行,增加后续维修、调试成本,反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经市场调研,目前市场上具备医用设备移机资质的服务商较多,但均不具备本次移机设备的原厂技术授权、核心参数及专用调试能力,无法提供与现有全保服务配套的移机服务,也无法保障移机后设备的性能稳定及全保服务的有效性,成都朴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是唯一能够同时满足技术要求、全保配套要求、安全要求及效率要求的服务商,不存在其他可替代的供应商。

三、公示说明

公示期: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7日。

公示期内,对上述事项有异议的,请致电荣县人民医院采供部:易老师0813-6289967,并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章的文件)邮寄到荣县人民医院采供部,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递交资料截止时间:2026年8月14日。

收件信息:荣县青阳街道荣州大道二段284号人民医院采供部 易老师收 0813-6289967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老师          电话:0813-6289962

 

 

荣县人民医院

2026年7月31日

 

医院地址:

荣县青阳街道荣州大道二段284号(新院区)
荣县旭阳镇北街207号(城北院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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