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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示

荣县人民医院选聘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项目比选公告

作者:    来源:荣县人民医院    时间:2023-10-20    点击量:

为规范选聘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洁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单位拟进行社会代理机构进行比选,兹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

一、内容概况

1.比选人:荣县人民医院。

2.项目名称:荣县人民医院选聘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项目。

3.比选范围:本单位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工程项目及非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以及政府采购政策咨询,比选人委派的与项目实施有关的临时性工作。(具体服务内容以每个项目的具体需求为准)。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比选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资质已入四川省财政厅采购代理机构库。

三、比选申请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本次比选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比选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结果为准,打印从开始报名之日起至递交报名资料前一天的任何一天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7.已入四川省财政厅采购代理机构库查询截图。

8.代理机构协助比选人免费完成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采购项目的采购方案和采购需求管理及院内自主采购项目的评标文件。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活动并符合第二条“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的采购代理机构,于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27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至17时00分)将报名资料现场递交至荣县人民医院综合楼四楼采供部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介绍信原件或法人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获取比选文件方式:在荣县人民医院综合楼四楼采供部办公室现场获取。比选文件提供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不接受邮寄的报名资料及响应文件。

五、比选应答文件的递交

1.比选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9时00分。

2.比选应答文件递交地点为:荣县人民医院综合楼三楼沟通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应答文件,不予受理。

六、评选办法

本项目评选采用综合评分法,以得分最高的前3名确定为中选候选人。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荣县人民医院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荣县青阳街道荣州大道二段284号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813-6289967

 

 

荣县人民医院

2023年10月20日


医院地址:

荣县青阳街道荣州大道二段284号(新院区)
荣县旭阳镇北街207号(城北院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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