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违规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自人社发〔2013〕59号)文件及《荣县人民医院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违规使用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我院自2013年5月2日起开展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以下简称 “医保基金”)违规使用情况自查自纠工作。重点自查2010年1月至2013年4月期间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3年5月30日,我院共抽查2010年1月至2013年4月期间的住院病历810份(其中:2010年200份,2011年220份,2012年300份,2013年1-4月90份)。通过核查病历、抽查处方、召开座谈会、走访病人等形式,从就医管理情况、医疗行为规范化管理情况、执行物价政策情况、欺诈骗保情况及其他违规违法行为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自查。
通过自查,我院未发现有其他非法损害医疗保险基金安全的违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