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发展思路,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停车场管理质量,建立良好的车辆停放秩序,我院通过公开招标正式将医院停车场经营权对外承包,中标公司为:荣县鑫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目前,该公司已完成停车场的装修、改造,并于2014年8月18日起正式开放。
经装修、改造后的停车场共有小车停车位 173个,摩托车、电动车及自行车车位共380个,停车场实行收费管理(本院职工、相关上级领导、来院参会人员、急救性质以及经医院另行通知的车辆除外),收费标准如下:
一、摩托车、电动车及自行车1元/车次;
二、小型车停放30分钟内不收费,超出30分钟的按2元/车次收取(停放超过2小时的,每2小时加收1元,不足2小时的按2小时计算)。
三、大型车停放30分钟内不收费,超出30分钟的按5元/车次收取(停放超过2小时的,每2小时加收2元,不足2小时的按2小时计算)。
停车场管理人员均统一着装,所有车辆均取卡通行。本院职工摩托车、电瓶车及自行车统一定点停放在住院楼后面指定区域。